人生短短,各式各樣的人都見過,或者我的社會閱歷唔係好夠 (不過我自問自己都算係一個聰明人,至少o係某o的方面上)。有些人值得深交,有些人不值得;值不值很多時就是取決於自己的個人標準,即所謂「合不來,不合則去」嘛。但有一種人,你是必須提防:那就是一種往往
「遇到指責也死不認錯,輕輕便推卸責任往其他人」的人。他們就如一種侵略者:你以為你跟他友好,他便利用你;當你發現他利用完你,他便將責任拋諸腦後,完全當你透明。我曾經的短短的人生中見過呢種人幾次,也深受其害;現在我想籍這個機會分享一下,好讓大家小心提防。
第一個例子發生o係我中學的時候。話說作為一個中學生,有各種各樣的興趣也是平常的。話說我中學的時候也不是一個乖巧的學生:我喜歡看小說、漫畫、玩遊戲機等等;如是者這些東西基本上我都會隨身攜帶,即使是上學而言。如是者,我有一套十分喜歡的漫畫;於是我托人特別訂了一套該漫畫的日文special edition回來。也如是者,我也會帶回學校。那時我有一位關係不太好的同學 (他姓羅),他知道我會帶漫畫回來,有一次爭論起上來他說「你最好小心o的你既漫畫呀」起初我不以為意,還繼續帶漫畫回校;結果有一天午膳時間過了回來便發現其中一本的封面被劃花了。以我的性格肯定立即找該同學理論,他只是以一個「串樣」說:「我無劃喎你係咪得罪左其他人呀?」因為情況係漫畫被劃花,所以肯定就不能找老師來理論;但很明顯會提過對漫畫不利的卻只有他一人,無奈地我只好接受「心愛的漫畫被人劃花」的事實。聽閒他進了大學還低智到在開書考試時,把標準答案剪下來貼上答題簿貼上自己的答題紙當成自己的答案;不過後來他好像遇到意外回到主的懷抱了,可能主也不想這種人待太久吧。
接著是大學時期,我的家境比較清貧,很不幸連迎新營都帶不夠錢所以沒有參加。至此認識的人比較少,來來往往會交談的人也不太多。當中有幾個人(就叫他們 Steven, Jack, Micro 吧)對一些學術題目有興趣,偏偏大學卻沒有常設課程教授該學術題目。如是者我提議跟他們一起主動找開設特別授課課程(簡單來說,就是類似你做Final Year Project (FYP)那種有credit但無特定上課時間的課程),中間見過兩三位教授都說沒有空閒時間作特別授課,唯有一位教授說只要我們能寫出一份吸引他的計劃書便考慮開辦。如是者,連我在內的四位同學本應很美好地寫出一份計劃書成功報讀特別課程。不幸的是過了一陣子:課程是開了,名額卻只有三名:原來 Steven 欺騙 Jack 跟 Micro 說我不打算參加,於是三人自己寫了計劃書交了給教授;更奇怪的是,Jack 跟 Micro 竟然沒找我確認參加與否,而一味兒相信 Steven 的說話。我找 Steven 理論,結果他的說話跟羅姓如出一徹「你都無話玩,四個人做變左 FYP 點做姐?」Micro 本是成績優秀的人,這課程或者人數對他來說可有可無;Jack 則比較可憐,他誤信 Steven 的說話,更幫他在計劃書上除去我的名字:過了一年他們三人聽聞因為 FYP 的選擇談不合瓏,Steven 找來他的中學同學跟Micro一起去找其他教授作 FYP;Jack 則過了第一輪後找到人跟他一起作 FYP,才不免於要自己一人(巧合地,跟他同組的一人還是我的舊同事哩)。而那個叫 Steven 的人,事發後不久便把我的通訊方法封鎖了,明顯就是知道自己做錯了又不願面對現實吧;如是者我也把另外兩人從我的通訊錄上移除了。
最後是工作上,話說職場上有些話題是絕不能提及的。不過對於一些已離職的好友同事,你可能對他多談論一些。你跟他說的同時當然沒有辦法阻止他向其他人披露,不過最重要還是自己收歛、尊重。有些人不小心說了,我會作出善意的提醒,注意下別人的感受,這樣就好。不過有些人 (就叫他 Jackey 吧) 卻不當你一回事,在你背後到處把這些事說出去。情況更糟糕是有多於一人也指證是他說出來的,證據確鑿如無從抵賴。他竟然可以反過來說其他人一眾誣衊他,更吹噓自己知道是有其他人提起我的事情;更甚之理論的字裡行間他更披露了其他同事的事情,還要我相信他沒把我的事情說出去。之後又說別人也這樣把他的事情說出來很不愉快,那與我何干?難道你被人打劫,你也跟著打劫另一人阿?這種人實在不宜多交,我正想把他從通訊錄移除,他已經主動逃避現實把我封鎖了。我只能期望他這樣能在某大貓銀行扶搖直上,然後在到達三高位置時被管理層洗換掉吧。
上者三事,可能不多不少我自己也有點責任。很多人也說過:沒人叫你帶咁貴重既漫畫返學、沒有人叫你帶他們去找任何教授、沒有人叫你跟別人說甚麼自己的事。但我想為了自己的好惡,這也是必然的事吧;然而上述的這些人卻視這些如無物,到處踐踏別人的興趣、事物、尊嚴,連「尊重」二字也不懂。可能這樣的人靠著利用其他人或者其他野(例如刷鞋)可以上到位,從而在短期內可以達致一個美好的前景。但我深信一點便是:長遠而言,
他們的人生必遭失敗。第一個例子很明顯反映出這點,籍此為戒。共勉之。
(很抱歉,我第一篇就好似講緊人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