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exceptional behavior VS logical behavior

一般爭論大多都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的規則,即是大多數人認為是對的東西便是對的,但這是不是必然的?如果「多數人」的主張是不是正確的話,那就無論任何情況也不應人云亦云,追求所認為正確的道路;縱使這或者會像下述例子般可以會被大多數人作質疑,但要是隨波逐流,所謂的「正確道路」就會慢慢退去;人類失去批判思考,導致不少重要的理念消失,社會則因而退步。

《你會讓火車撞向一群還是一個小孩?》
曾經流傳著一個兩難的故事是這樣的:平原上有兩條火車路軌,有一班小朋友分別在這兩條路軌上玩耍,其中有一位小朋友在已經荒廢了的路軌上玩,另外有十數位小朋友則在仍然使用中的路軌上玩。現在有一輛火車正駛向這群小孩的路軌上,假設火車並不能停下,而撞上的話肯定必死無疑;你作為這輛火車的駕駛員,你會選擇把火車改變方向為駛往荒廢的路軌嗎?
大部份的人會從人數多寡作考慮而選擇救多一些人,即是改變方向那名在荒廢的路軌上玩的小孩。但是另一個問題就會出現:那位選擇荒廢路軌的小孩顯然並沒有做錯,而他的朋友們則是錯誤地選擇了在不該玩耍的地方玩;但那名沒有做錯的小孩,卻因為做錯的小孩們而被犧牲了。
要是我是駕駛員,我不會理人數多少依舊走向使用中的路軌。一來固然不應犧牲沒做錯事的人,二來行駛荒廢路軌要承受駕駛風險:要是走荒廢路軌後發生事故,出事是不只是那沒有做錯的小孩,還有火車上的乘客也會有危險吧。

《正方形是不是長方形的一種?》
某中學有些甚麼課外活動舉辦類似訓練營的活動,其中一項活動為同學們在黑暗中手拖手圍成一些導師所提出的圖形。剛剛同學們完成了一題「正方形」,導師說下一題是「長方形」。當中有一位同學立即便說「我們已經完成了,因為正方形就是長方形的一種吧」結果這位同學便被旁邊的同學說了一句「你唔好o係度玩o野啦!」,也被導師以「擾亂遊戲規則」而被捱罵。
在數學定義上:「正方形」為四邊相等且四角相等的四邊形;「長方形」則是四角相等且對邊相等而已 (雖說中文上是叫「長」方形,但數學上並無規定四條邊相等便不是正方形,故可視為「正方形」為「長方形」的子集 subset ) 同樣的情況即使下一題不是「長方形」而是「菱形」也是可以立即完成的。在這件事上學生的說法並沒有錯,錯在出題導師對數學理論認知的失誤。但提出「已完成」的解說被大多數人的「這遊戲唔係預你立即完成」的局限觀念而被無視或指責,究竟是誰人的理解還是觀念有問題?

《港鐵定地鐵?》
「九廣鐵路」(九鐵) 與「地下鐵路」(地鐵) 兩者於 2007年12月2日合併為「港鐵」,兩鐵合併至今已有七年時間。我有朋友認為「九鐵」及「地鐵」兩間公司已經不再存在,故不應以從前的公司名稱稱呼現在的鐵路公司名稱「港鐵」。我跟他說「地鐵也可以指在地面下行走的鐵路,不一定指公司名」,他卻反問我「那部分觀塘線或荃灣線的架空天橋的是不是在地面下行走的鐵路呢?」「幾年後沙中線同南港島線通車,明明係同一樣o野仲要用過左去o既名黎分,到時新線應該叫火車定地鐵阿?係時候要分清楚,唔應該再混淆」那他也說得有道理,所以我認同他有些地方確實不應該稱作地鐵站,而應喚作港鐵站。
對我來說懷緬過去已不存在的事物根本沒有意思,而且指涉不存在的事物可能會引起排中律的問題,我自己一般也稱其為港鐵。漸漸開始,我也發覺身邊有人開始「把舊的說法混淆」 - 竟然有人走火入魔到話沙田可以搭地鐵!有一次我約朋友在旺角站等他竟然去了旺角東站,真的無奈極了。

《綠悠雅苑=居屋?》
「綠悠雅苑」或者大家未必熟悉它究竟是甚麼 - 它是位於青衣青綠街原本稱為「置安心」的房屋項目,後來由「先租後買」模式改為「直接出售」。很多人誤以為「綠悠雅苑」跟「居屋」無異,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1) 「居屋」賣方為「香港房屋委員會」而非「香港房屋協會」,「綠悠雅苑」屬房協的資助房屋「住宅發售計劃」
(2) 同為資助房屋發售計劃,「綠悠雅苑」的入息上限及總資產門檻比「居屋」高。
雖然兩者的條款十分接近,但兩者並非等同。「居屋」並非泛指所有「非出租式的資助房屋」,而只是房委會推出的一種資助房屋而已。雖然房協的「住宅發售計劃」 已有很多年沒有推出 (其實居屋也有很多年沒有推出),但不少人仍會把兩者混為一談。要是你付款時連支票抬頭都寫錯,那真是蹄笑皆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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